各代表团、各分工会: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更是学校在新发展阶段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南京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南京市“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奋斗目标和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坚持“两建”
(高质量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高水平建设全功能型城市大学)目标、紧扣“两聚”(聚焦特色新兴、聚力创业兴业)主题、
深化“两化”(南京化体系、网络化体系)战略,加快提升学校的内涵建设水平、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抢抓重要战略机遇期,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积极创建江苏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担当,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使命感,群策群力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现就2022年度提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提案方式:网上提案(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提案要求:
(一)提案具有代表性。提案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研究;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提案具有可行性。所提建议、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职责、人力、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案规范。
1、提案人必须为第六届“两代会”的正式代表。
2、正式代表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提出提案。一般由1名正式代表提议,2名(含)以上正式代表附议。
3、“两代会”代表团可以提出提案,代表团长审核。
4、“两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可以提出提案,委员会主任审核。
5、提案包括标题、内容、整改(解决)的建议、措施。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一事一案。
三、提案征集时间:2022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请各代表团、各分工会对提案征集活动全面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工会将适时对提案进行评选,对优秀的提案予以表彰。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