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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

供稿: | 发表日期:2018年10月11日 | 点击数:

《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切实提升我院整体学风,特制定《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
一、晚自习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18:30-20:3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晚自习。18:30后进入晚自习教室视作迟到,20:30前离开晚自习教室视作早退,该时间段内未到教室视为旷晚自习。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则上报学院并下发过失通知单。无故旷晚自习累计两次则上报学院并下发过失通知单。一次过失通知单本学期综测德育扣1分。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开假条。
二、若学生因迟到早退累计获三次过失通知单或因旷晚自习累计获两次过失通知单则记该生一次院级处分,并取消该生本学期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助学金酌情下降一定档次。若班级本学期被处以院级处分的学生达到10%,则该班级在本学期及以后的评奖评优等活动中将降低名额分配指标。
三、出现集体性迟到、早退或不上晚自习的班级,其班长期末德育成绩扣2分,其他班委德育成绩扣1分,班中同学均视为无故旷自习,全院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四、学生在晚自习期间,禁止携带手机、MP3、MP4或电脑等电子设备在教室中用于娱乐,经学习部查班人员发现,上报学院并对其下发过失通知单。特殊专业课需要的情况下可以由班长向班主任申请携带电脑进入晚自习教室学习使用,并且必须遵循相关管理条例。
五、严格执行晚自习请假制度。无论因何原因未参加晚自习,如当天没有假条一律视作无故旷晚自习。特殊情况可由本人向班主任说明,事后补假条。
六、晚自习必须保持绝对安静,对于大声吵闹的个人或班级,经屡次劝告不改的,则上报学院并下发过失通知单。
七、晚自习期间严重违纪,情节特别恶劣者,上报学院领导,经核实无误后,取消该生本学期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助学金酌情下降一定档次。触犯校规校纪者,依据校规校纪给予相关处理。
八、一切学生会部门会议或学生会相关活动在未经学院老师批准情况下不得占用学生晚自习时间,否则视为旷晚自习并给予相应处分。
九、以上晚自习管理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团总支所有,对此有疑问者可向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团总支反映。

共青团金陵科技学院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